残疾人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也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为做好过渡期后农村残疾人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等20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农村残疾人常态化帮扶工作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围绕农村残疾人的急难愁盼和长远发展需要,突出普惠加特惠的政策保障,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中的残疾人为重点,完善兜底式保障政策,强化开发式帮扶力度,确保不发生残疾人规模性返贫致贫,在实施乡村全面振兴中扎实推进农村残疾人共同富裕。
记者注意到,《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了系列旨在健全完善常态化帮扶的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实行分类帮扶。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要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实施开发式帮扶,支持自主或合作发展生产,促进就业增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常态化帮扶农村困难残疾人中的重要作用,在社会保障、健康服务、稳岗就业、产业扶持、出行便利等多方面给予有针对性的帮扶。
《意见》提出,强化教育帮扶。推动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推动康教融合发展,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完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监测系统,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入学,加强控辍保学力度,让更多偏远农村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支持残疾人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帮助残疾人提升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现代生态农业发展等需要的职业本领和职业技能。加强农村残疾学生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
《意见》提出,强化产业帮扶。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加大对残疾人从事农村电商、直播带货、乡村休闲旅游、无人机操作、非遗文创等新业态项目的培训力度。引入企业参与技能培训,大力发展“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通过直播带货等方式开展农产品销售增加收入,给予技术、运营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支持和指导。帮助农村困难残疾人创办的经济实体与消费帮扶平台对接,拓展农副产品销售渠道。
《意见》提出,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加强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农村残疾预防意识。探索建立“康复+教育+心理辅导”综合服务模式,组织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入户服务,为困难家庭中残疾儿童及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持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探索适合农村地区的服务模式,为符合条件的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
《意见》提出,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拓展社会服务功能,为社会上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等困境儿童提供养护、康复、特教等服务。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站、点)等各类服务设施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训练、文体娱乐、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等服务。大力发展居家照护、邻里互助、探访关爱等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
《意见》还提出,强化农村残疾人权益保护。积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保护残疾老年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对残疾人歧视和不法侵害的现象。培育专业化助残服务社会组织,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农村助残服务。发挥好村规民约作用,弘扬扶弱助残等优良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