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与宣传委员会

基本工作职责

执行联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

统筹、协调、指导各代表处、单位会员开展工作;

制定工作细则、标准或指引;

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

结合联会服务项目和服务活动做好联会公益服务品牌推广,统一品牌视觉体系,面向联会会员和社会各界宣扬联会核心价值观、宗旨与文化;

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并发展友好关系,扩大联会的社会影响;

根据新闻发言人制度,发布联会服务成果数据;

建立、健全和规范各级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及传播平台;

建立舆情监测和危机公关系统;

指导、协调各代表处及各单位会员和平海报项目的相关各项工作。

主要领导

崔   霞
主   席
田   巍
副主席
曹   辉
副主席
李长福
副主席